中國文化大學受留校察看處分學生輔導要點
一、 | (為使受留校察看學生能改過自新,以避免再犯任何過失而受勒令退學處分。) 本要點依據本校80年1月22日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訂定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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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、 三、 |
留校察看學生之輔導,由系主任、導師、助教、學生諮商中心及生活輔導組共同實施。 受留校察看處分學生之輔導權責如後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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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、 |
留校察看期間,自受處分之日起,為期一年。但如受處分學生接受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安排之校內公共服務60小時,且經前述之輔導滿三個月,表現優良者,導師及系主任得依其表現,填寫終止留校察看處分建議表,經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審核,學務長同意後,終止留校察看處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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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 |
受終止留校察看處分之學生操行成績,自終止日起該學期起操行成績以八十二分計算,原處分紀錄不得塗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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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、 | 本要點陳請校長核示後實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