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文化大學受留校察看處分學生輔導要點(80.01.22)

 

中國文化大學受留校察看處分學生輔導要點

一、 (為使受留校察看學生能改過自新,以避免再犯任何過失而受勒令退學處分。)
本要點依據本校80年1月22日學生獎懲委員會決議訂定。
二、


三、
留校察看學生之輔導,由系主任、導師、助教、學生諮商中心及生活輔導組共同實施。

受留校察看處分學生之輔導權責如後:
項目 輔導人 追蹤輔導 輔導要點
學業部分 系主任

導  師

系助教






1.每堂課要求必到。

2.擬定讀書計畫。

3.專注於課業,勸止兼差打工。

4.協助選修課業。

5.課程問題解答輔導。

6.與課堂老師聯繫了解課堂表現。

生活部分 系教官

導  師

系助教

1.不得遲到 早退 曠課。

2.遵守校規

3.檢討過去改過自新策進未來。

4.守法守紀。

5.主動積極爭取為校為同學服務機會。

 

四、

留校察看期間,自受處分之日起,為期一年。但如受處分學生接受由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安排之校內公共服務60小時,且經前述之輔導滿三個月,表現優良者,導師及系主任得依其表現,填寫終止留校察看處分建議表,經學務處生活輔導組審核,學務長同意後,終止留校察看處分。

 

五、

受終止留校察看處分之學生操行成績,自終止日起該學期起操行成績以八十二分計算,原處分紀錄不得塗銷。

 

六、 本要點陳請校長核示後實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