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可以同時辦理學雜費減免及教育補助費嗎? |
不可以!!現役軍人子女除外 |
Q:有哪些身份的人可以辦理減免? |
(1.)身心障礙學生 (2.)身心障礙人士子女 (3.)低收入戶子女 (4.)現役軍人子女 (5.)原住民族籍學生 (6.)軍公教遺族子女。 |
Q:每年學雜費減免什麼時候辦理? |
舊生:每年5月及11月會在網路上公佈辦理時間。 新生:第一學期:8月中旬(以該年度新生入學通知手冊為準) |
Q:持有傷殘撫卹令可否辦減免? |
不可以,請向戶籍地的社會局取得身心障礙手冊後再辦減免。 |
Q:撫卹令之功勛人員,生前服務於國營事業單位者,其遺族子女可否申請減免? |
不可以。 |
Q:要如何上網申請? |
由學校AP網站(http://ap.pccu.edu.tw/)校園資訊服務網→學生專區)先登錄後進入"學雜費減免申請"再填寫儲存後列印所需要的表格。 |
Q:各類減免可補助多少?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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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:減免表格上的印章蓋不清楚或沒有蓋章可以嗎? |
不可以,要先簽名,蓋章時印章不可重疊且印章要蓋清楚。 |
Q:學生之養父母持有身心障礙手冊,可以辦理減免嗎? |
如為養父母及養子女關係,在戶籍謄本上有註明收養關係者可以辦減免,並應繳交戶籍謄本一份。 |
Q:辦理減免又要辦助學貸款可貸全額嗎? |
不可以,只能貸差額。 |
Q:每次辦理都要攜帶身心障礙手冊正本嗎? |
要。 |
Q:身心障礙手冊的影印本,印不清楚可以嗎? |
不可以。 |
Q:每學年的第二學期,申辦低收入戶減免者,註冊當天需至生輔組重新繳交當年度新的低收入戶卡(或證明)嗎 ? |
要,逾時未交者,取消其免資格,並補交註冊費。 |
Q:延畢生可以辦理減免嗎? |
不可以。 |
Q:註冊開學後馬上辦理休學之同學可以辦理減免嗎? |
不可以。 |
Q:原就讀本校之轉學生(註冊後如念同一年級),在同一年級上、下學期可以重複辦理減免嗎? |
不可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