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獎懲委員會設置要點

 

 

中國文化大學學生獎懲委員會設置要點
  •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3.04.25第1064次行政會議通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73.10.05 教育部臺(73)高字39971號函准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83.12.07第1430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4.12.07第1575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95.01.04第1576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   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111.03.02第1789次行政會議修正通過
  • 第一條
    本校為加強學生獎懲工作之實施,茲依據本校組織規程第五十條之規定設置學生獎懲委員會(以下簡稱本會)。
    第二條
    本會之職掌如下:
    一、獎懲辦法之研擬。
    二、學生記大功(過)以上之獎懲審案件查。
    三、有關德育之一切事宜。
    第三條
    本會以學生事務長、軍訓室主任為當然委員,另由校長聘請教師十一至十五人,並得由學生事務會議推舉學生代表二人(男女代表各一人,任期一學年)組織之。
    第四條
    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生活輔導組組長兼任;並得置幹事一人,由學務處承辦人兼任。
    第五條
    本會每學期舉行會議乙次,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。
    第六條
    本會開會時由學生事務長主持,如學生事務長因事不克出席時,得由學生事務長 指定委員一人主持之。
    第七條
    本會開會時,得邀請或通知有關人員列席會議。
    第八條
    本會委員對於開會之內容應嚴守秘密。
    第九條
    本要點經行政會議通過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